2006年10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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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手段惩治“流氓软件”
浙江一律师事务所起诉“3721”软件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电脑软件的发展给人们的办公带来很大的方便,但是一些软件却同时存在着让人忍无可忍的一面,这样的软件被称为“流氓软件”。那么恼人的“流氓软件”是否能用法律治治?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就因此起诉了3721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流氓软件”是近年随着电脑软件发展而出现的新词汇,它是指那些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却又具备电脑病毒和黑客部分行为特征的软件。如在没征得上网者同意的情况下跳出很多窗口,强行弹出广告、甚至跳出色情网站等。
  几乎所有的网民可能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据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起诉称,今年来,3721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3721上网助手软件,在该所工作人员没有访问、点击的情况下,多次采取强制安装、浏览器劫持、添加用户不需要的按钮和IE地址中添加非法内容等手段,恶意、自动侵入他们单位的计算机系统,严重干扰了其他软件的正常运行,导致电脑速度变慢,并且这样的软件无法彻底卸载,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效率,从而给单位造成了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而安装3721上网助手后,IE浏览器在毫无告知的情况下,就被植入20多项地址列表,其内容则涉及性、娱乐、赚钱等,软件还会给电脑系统造成死机、运作缓慢等严重后果。因此,该事务所近日将其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诉讼费用。
  目前,杭州下城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在审理之中。
  早在去年7月,网络行业协会公布了10款“流氓软件”名单。“流氓软件”被称作是处于合法软件和电脑病毒之间的灰色地带的软件,对此,电脑用户都很苦恼。有关人士认为,要治理这块灰色地带,除了软件商的自律,看来还需要法律来下一帖“猛药”。